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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市城管执法局科级干部培训班第二批优秀学员赴东北等地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0-13
 
 

  在北京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亲切关怀下,我们于8月6日至12日有幸参加市局组织的外出考察活动。这次考察地点主要是沈阳、吉林和长白山。无论是沈阳多姿多彩的世博园,还是吉林洁净宽阔的临江大道;无论是令人神往的长白山天池,还是巍峨壮观的长白山地下森林都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所到之处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都离不开人的因素,怎样完善城管执法的公众参与体系,发挥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要树立城管执法的本质就是为人服务的观念。城市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创造的人工环境。在城市的自然环境背后,在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物化环境后面,是人类社会的存在。财、物、信息、生态、时间、城市文化等虽然都是管理对象,但这些对象最终都是为人服务的。所以,城市管理的最根本的服务对象不是城市本身,而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我们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宣传城市管理的重要性,使全社会的人都自觉参与到维护城市环境,制止不良行为的活动中,我们每到一处景点,都有当地的管理人员或导游向我们做宣传,要求大家保持景点的秩序,在人人遵守、维护景区环境活动中,创造出了优美的环境以服务广大游客。现在西城区在推动门前三包进程中,正在尝试实行商户门店分组管理,就是将几个相邻的门店分成一个小组,推举一名有责任心的门店经理负责督促几个门店的门前三包,遇有重大活动直接找负责人,有负责人再督促其他门店,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增强了社会人管理城市的意识。城管执法工作的价值不在于处罚了多少人,还在于通过执法管理,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把最活跃的人的因素同其他各种物的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城市的发展,从而满足人的各种生存和发展需要,并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引入激励机制,积极构筑公众参与良性互动的平台。在城市执法管理中,公众既是管理对象,又是管理主体。引入激励机制,宣传、组织、发动公众参与执法管理,真正实践"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是我们当前的一个重要任务。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没有公众的响应和参与,没有一个良好的氛围,任何执法工作都将被无情抛弃,执法人员也将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作为城管部门,城管执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因而积极创建完善城管执法志愿者队伍至关重要,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2003年我们对市民举报活动进行了奖励机制,市民参与管理城市的举报热情极大地提高;如果我们对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制止一些违法违规活动进行奖励,市民直接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必将有很大的提高。在当前情况下,应当以志愿者活动为主,希望借助志愿者活动这个平台,使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有进一步了解、理解和认可,同时使执法部门、执法队员的组织协调和依法行政能力也得到锻炼和提高。
  三、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我们认为,搞好城市管理固然是城管执法等部门的法定职责,但鉴于城市管理公共性和属人性的特点,单靠执法力量强制管理,没有市民群众的参与、配合,素质的提高,认识的到位,自身的规范,违章现象只能是越罚越多,屡禁不止。同时,有很多的社会人员有着参与城市管理的愿望,如学校学生要参与社会实践,离退休人员要发挥余热,热心市民对城市管理想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他们缺少的只是参与的渠道。如何建立市民、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的有效渠道,形成城市管理互动式公众参与机制,十分迫切。从建队以来,我们就注重群众宣传和发动工作,现在我们已经聘请了55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作为城管监督员,既对我们的队伍进行监督,又及时反映市民的呼声,参与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我们公开了举报电话,开通了网上举报系统,使老百姓在监督我们执法的同时,又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当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城管执法队员及时解决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最大范围内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城管执法实践活动,形成"发动你我他,治理脏乱差"的互动氛围,进而提高市民群众的公德意识、城市管理意识,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的参与意识,努力构建公众参与平台,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爱,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我们就一定能够出色完成2008年奥运会的保障工作。


  外出考察第二组

  2006年8月18日